被判赔220万 火锅店小便案里被砍掉的那2300万
乌鸦小编 发表于:2026-10-24 00:2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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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00万元的索赔,判下来是220万元左右。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,去年那桩在社交平台上引发轩然大波的火锅店小便案位列其中。商标授权使用方把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一起算进去,索赔2300余万元,法院只支持了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、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、维权开支7万元。2300万和220万之间的这个落差,是这一批典型案例里最值得做实体生意的人细看的一段。

事情本身不复杂。2025年2月,两名当时17周岁的未成年人唐某和吴某在火锅品牌门店的包间用餐期间,为了寻求刺激先后站上餐桌往火锅里小便,还拍了视频,其中一人把视频发到网上。视频迅速扩散,消费者对这家门店的卫生环境和食品安全产生了广泛质疑,消费抵触情绪形成,企业的社会评价随之降低。门店为了消除负面影响,换掉了所有餐具和锅具,做了全面清洗消毒,全额退还受影响时段堂食顾客的餐费,并且按消费金额十倍给予补偿。这几笔动作加在一起,就是后面争议的起点。

2025年3月,四川和上海两家餐饮管理公司作为该火锅品牌商标的授权使用方,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法院依法由一名人民陪审员和两名法官组成三人合议庭审理,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,判决已经生效。庭审里最值得注意的一段,是人民陪审员对原被告双方反复核实的过程。他有针对性地向两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发问,重点核实监护人对孩子的日常教育、交友范围与网络行为的监管情况,核实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深夜结伴外出饮酒就餐是否知情、有无及时劝阻约束,完整还原了监护人重物质供给、轻品德培育的客观事实。

这个问法是有指向的。陪审员提出的观点是,两名行为人已具备是非辨别能力,未满18周岁不是肆意妄为的护身符。判决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并赔礼道歉,既是依法维护企业法人名誉权的需要,也有利于督促监护人落实教育引导职责。回头看这个案的转折点,它其实不在火锅店,也不在两个未成年人,而在监护人身上。一个17岁的人夜里能进包间,说明当晚的成年人不在场,这一段责任链条被判到了父母头上。

被砍掉的2300万元也有说法。人民陪审员提出,餐饮公司向用餐消费者全额退款,已经起到了合理补偿和商誉修复的作用,再按餐费金额十倍补偿消费者,属于该公司的自主商业决策,公司以此为基础向被告要求赔偿2300万元不合情理。这句话把商誉损失的定价逻辑讲清楚了。品牌方为了救一个自己造成的危机所做的补偿动作,不能反过来全部记在造成危机的一方头上。这条规则对任何做消费品牌的人都有用,因为你自己的公关支出、赔付支出,恰恰是你能主张的损失的一部分。

对餐饮从业者来说,这个案子有两处值得单独拿出来看。一处是危机应对的成本结构,换餐具换锅具、全面清洗消毒、全额退餐费、按消费金额十倍补偿,这几笔钱是实打实从门店利润里扣掉的,事后能不能通过诉讼追回一部分,要看判下来是什么。这一次追回的是220万,比例并不高。另一处是未成年人的行为边界,17岁在包间里做出这种事,责任落到了监护人头上,这提醒做餐饮生意的人,包间和深夜时段这两个场景,顾客的陪同关系和监护责任,本身就是风险点。

行业里现在爱讲危机公关,把一次翻车当成品牌营销的加分项。这份判决提醒的是另一件事,声誉修复有成本,而且成本是刚性的。企业能做的自救动作,包括全额退款和十倍补偿,都是在给自己的损失买单,不是给未来的品牌加分。真正能计入未来的,是后面那套把厨房管住、把顾客行为管住、把未成年人管住的日常动作,而不是事发之后的那场声明。这份判决对餐饮老板的价值,恰恰不在赔偿金额本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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